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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風: 傳媒的價值與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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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風: 傳媒的價值與運作
文獻類型BOOK
語言Chinese
分類號890 1123
出版香港教育, 香港, 2006
主題新聞學.
ISBN988-200-113-0

註釋

傳播媒體簡稱傳媒,一般使用上常稱為媒體或媒介,指傳播信息資訊的載體,即信息傳播過程中從傳播者到接受者之間攜帶和傳遞信息的一切形式的物質工具,現在已成為各種傳播工具的總稱,如電影、電視、廣播、印刷品(書籍、雜誌、報紙),可以代指大眾媒體或新聞媒體,也可以指用於任何目的傳播任何信息和數據的工具。
媒體應有的專業素養與職業道德
" 媒體應該注意其對社會各類群體的教育影響力,而且不只是對於兒童。
" 要隨實際情況的最新變更,更新所傳播內容或要註明當時記錄的日期時間。
" 不可因誤導、欺騙、隱瞞接收者或誇大、貶低、扭曲事實,而使社會有負面效應或因而對某些群體和個體有不符合事實的偏見、誤解;但是,若不隱瞞,反而有社會負面影響,也不可以。
" 不可刻意蒐集某些沒變更頻率的相似事件,不同於以往的突然頻繁地密集傳播,而沒解釋這些事件的發生機率、屬性比例及持續期間、發生時間和地區,因而誤導接收者對這些事件與地區、時間、其他事物的發生時機關聯性和發生機率。
" 不可在沒說明意見來源和資料、消息來源的情況下,陳述任何人和自己觀察、臆測、修辭所得他人的情緒、心態、動機、看法、語氣、態度、言行、神情、感想……等及個人意見,更不能假借他人名義陳述之。
媒體功能
媒體主要有以下5項功能:
" 監測政府
" 表達民意
" 傳遞資訊
" 提供娛樂
" 傳承文化
負功能:
" 麻醉
" 擬態環境
" 刻板印象


No.
複本條碼
部門
位置
索書號
狀態
到期日
1
C010692
Library
Library
890 1123
可出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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