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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史新編: 明史 / 李國章, 趙昌平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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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史新編: 明史
文獻類型BOOK
語言Chinese
分類號610.17 4040
出版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 2002
版本再版
主題二十五史.
題目明史.中史科.
ISBN962-231-936-X

註釋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後一部,是一部紀傳體的史書,由清朝的張廷玉等奉命編撰,記載了從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到明思宗崇禎十七年(1644年)共277年的明朝歷史。

編修過程
明史修纂歷時百年,史學家基本根據修纂過程分為四個階段。

初修[編輯]清朝從順治二年(1645年)始有修明史之議:該年四月十一日(癸亥),御史趙繼鼎上疏「奏請纂修《明史》,並博選文行鴻儒充總裁、纂修等官。」;五月,清廷下詔設館修纂,大學士馮銓、洪承疇、李建泰、范文程、剛林、祁充格為總裁;以詹霸、賴袞、伊圖、寧完我、蔣赫德、劉清泰、李若琳、胡世安、高爾儼、陳具慶、朱之俊為副總裁。設收掌官七員,滿字謄錄十員,漢字謄錄三十六員。

但因為數次爭論,中途多次停止,楊椿回憶:「《明史》之初修也,在順治二年,時……仿《通鑒》體僅成數帙。」直至康熙十七年(1678年),隨?三藩之亂的基本平定,政治穩定,經濟富裕,才正式開始《明史》的纂修工作。康熙詔舉博學鴻儒143人於體仁閣,取上等20人,二等30人,成立明史編纂小組,以徐元文為監修,葉方靄、張玉書為總撰,加上「布衣」萬斯同、范錫同等纂修《明史》。鴻儒修史主要集中在康熙二十九年之前,開館不久,潘耒即上呈《請廣秘府書籍以光文治疏》,請求悉訪民間記載、奏議。徐元文上呈《請購明史遺書疏》,請求「征遺獻」。朱彝尊上呈《史館上總裁第一書》,指出「蓋作史者,必先定其例,發其凡,而後一代之事可無紕繆」。黃宗羲、朱彝尊、毛奇齡、張烈、陸隴其等人建議放棄設置《道學傳》,只立《儒林傳》。康熙二十二年左右,明史稿〈本紀〉〈列傳〉基本完成,湯斌撰《太祖本紀》,徐嘉炎撰《惠帝本紀》,朱彝尊撰《成祖本紀》,潘耒撰《食貨志》,陸葇撰《選舉志》,王源撰《兵志》,姜宸英撰《刑法志》,尤侗撰《藝文志》等。康熙二十三年史館擬定《明史》修纂的綱領性文件《修史條議》六十一條。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四月八日,萬斯同在京師王鴻緒家中去世,是年二月冬熊賜履進呈《明史》稿416卷,但「上覽之不悅,命交內閣細看」。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正月王鴻緒以原官解任回籍續修《明史》,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王鴻緒命其子圖煒呈明史列傳稿205卷,交明史館收藏,志、紀、表未具,次年,鴻緒奉旨回京,御纂《詩經》,充省方盛典承修總裁官;又取初稿之誌、表和本紀,略作刪改,「或筆削乎舊文,或補綴其未備,或就正於明季之老儒,或咨訪於當代之博雅」,繼續纂修全稿,改舊志《河渠》、《食貨》、《藝文》、《地理》,又改《大臣表上》為《宰輔表》,《大臣表》中、下為《七卿表》,刪去《功臣》、《戚臣》、《宦幸》表。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十七日,王鴻緒進呈明史稿310卷,體例均備,七月十八日內閣將之交明史館收藏。不久王鴻緒將明史稿刻為己作,此即《橫雲山人明史稿》,不具萬斯同之名。同年八月十五日,王鴻緒即卒於京邸。張廷玉認為:「王鴻緒之史稿,經名人三十載之用心,進在彤闈,頒來密閣,首尾略具,事實頗詳」[7]。

三修[編輯]同年十二月十九日又開館三修《明史》,以隆科多、王頊齡為監修,徐元夢、張廷玉、朱軾等為總裁,孫嘉淦、喬世臣、汪由敦、楊椿等二十五人為纂修,第三度重修《明史》,但開館不久,人員又遷轉流失,纂修官「它任四齣,留館者數人而已」,致力其事者僅楊椿、汪由敦、吳麟等人,以致未有一卷史稿進呈。

雍正五年冬,張廷玉命纂修官楊椿、汪由敦協力完成《明史》纂修任務,雍正六年正月,楊椿負責永樂至正德九朝列傳,胡宗緒負責嘉靖、隆慶、萬曆三朝,十二朝本紀由汪由敦與吳麟負責,至七月,楊椿「九朝列傳」已經清謄校畢繳付史館。鄭江撰《明史稿》二十四卷,梅?成與修《歷志》。

乾隆四年(1739年)《明史》終於定稿,七月二十五日張廷玉上表呈《明史》殿本全書336卷,張廷玉在《上明史表》中回顧纂修歷程說:「聚官私之記載,核新舊之見聞,簽帙雖多,祗牾互見。惟舊臣王鴻緒之史稿,經名人三十載之用心,進在彤闈,頒來秘閣,首尾略具,事實頗詳。……苟是非之不謬,詎因襲之為嫌?爰即成編,用為初稿。」十月八日,大學士鄂爾泰等奏請按舊例頒發《明史》,准坊間翻刻,正式刊行。如果從順治二年(1645年)算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刻成止,則歷時九十五年,近乎一個世紀之久。現通行的《明史》版本是乾隆四年的武英殿原刊本。

四修[編輯]乾隆四年,武英殿《明史》告竣之際,清高宗下旨仿《資治通鑑綱目》編輯《明紀綱目》,乾隆十一年成書。乾隆四十年(1775年)高宗覺得《明紀綱目》考核不夠精當,又詔修明史:「《明史》內於元時人、地名,對音訛舛,譯字鄙俚,尚沿舊時陋習,如「圖」作「兔」之類,既於字義無當,而垂之史冊,殊不雅馴。……《明史》乃本朝撰定之書,豈可轉聽其訛謬,現改辦《明紀綱目》,著將《明史》一併查改,以昭傳信。」,復命查繳原頒之書,諭協辦大學士英廉等「將原本逐一考覈添修,務令首尾詳明,辭義精當」,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明史本紀》24捲成,被稱為「明史本紀新刊本」,世罕知之,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明史》全書勘定成,併入《四庫全書》。

付梓[編輯]
硃筆批改過的萬斯同《明史稿》(《明史》底稿之一)。因政治需要,正史編纂過程中的篡改不可避免清廷雖下令開館編修《明史》,但是明史館一向結構鬆散,一般官員多為七品官,雖地位清高,但俸祿不多,因此常有開脫出缺的情況發生,編修人員也不一定每天到史館報到,亦常因其它「外務」而中斷,清廷對此並不嚴加管控,只視為新朝籠絡中原士人之舉。順治九年(1652年)傅維鱗曾描述當時「事既簡靜,偃息多閒」「悲歲月之流邁」「止類編實錄」「所纂不過二十餘年,止類編實錄,不旁采,工無庸多」。

康熙帝親政後,政局尚未穩定,他曾說:「朕聽政以來,以三藩及河務、漕運為三大事,夙夜廑念,曾書而懸之宮中柱上。」三藩之亂平定後,目標又轉至河務與漕運,對於《明史》的修撰仍非首要迫切。《明史》初稿大部份成於萬斯同之手,所有史官撰寫的初稿都送他複審,均無一差錯,斯同為《明史》可謂耗盡了畢生的精力,「修故國之史以報故國,願成一代之史以報先朝」。錢大昕說:「乾隆初,大學士張公廷玉等奉詔刊定《明史》,以王公鴻緒《史稿》為本而增損之,王氏稿大半出先生(萬斯同)手。」

清朝經學家楊椿有言:「《明史》成於國初遺老之手,而萬季野功尤多。紀、傳長於表志,而萬曆以後各傳,又長於中葉以前。袁崇煥、左良玉、李自成傳,原稿皆二巨冊。刪述融汰,結構寵肅,遠在宋、元諸史上。」

版本[編輯]殿本和庫本,是明史差異最大的兩個版本。庫本除更改元代譯名外,本紀的論贊亦多有修改。

四庫本是殿本刊行後經過修改的本子。《明史》在乾隆四年刊成後,至乾隆四十年,清高宗因其中有關元時人名、地名對音訛舛,譯字鄙俚,諭令改訂,並就原版扣算字數刊正。四十二年,又因《本紀》中發現其他疏略,不足以資論定。諭令補纂,成《本紀》二十四卷。當時重刊後迄未頒行,外間流傳絕少,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故宮博物院始有影印本。當時《志》、《表》、《列傳》改定之本,邵懿辰在方略館見到時,即已不全。

體例[編輯]《明史》共三百三十六卷,卷一至卷二四為本紀,卷二五至卷九九為志,卷一??至卷一一二為表,卷一一三至卷三三二為列傳,規模僅次於《宋史》。

本紀[編輯]〈本紀〉所佔不足全書十分之一,字數所佔不及全書二十五分之一,列建文帝,但不列興宗(建文帝之父朱標)、睿宗(嘉靖帝之父朱祐杬),錢大昕稱:「其例有創前史所未有者。如《英宗實錄》附景泰七年事,稱郕戾王,而削其廟號,此當時史臣曲筆。今分英宗為前後兩紀,而列景帝紀於中,斟酌最為盡善。」

志[編輯]湯斌於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充任《明史》總裁,編有《天文志》、《五行志》和《曆志》。《明史·食貨志》共六卷,由潘耒據王原《明食貨志》撰成,潘耒因事被黜,再由王鴻緒加以刪削。《藝文志》共四卷,由黃虞稷撰寫,依經、史、子、集排述。《地理志》有七卷,是篇幅最大者,詳述兩京十三省的沿革。《河渠志》共六卷,黃河佔兩卷,介紹全國水文治理和水利利用狀況。《兵志》介紹明代軍事制度,共四卷。第三卷「邊防、海防、民壯、土兵」,介紹明朝九邊。《刑法志》共三卷,出自姜宸英之手,介紹明代法律。第三卷介紹廷杖和錦衣衛詔獄。

表[編輯]表由萬斯同主編,除《諸王》、《功臣》、《外戚》、《宰輔》外,又增設《七卿表》,仿自《漢書·公卿表》,七卿即六部尚書及都察院都御史。

從結構上明史採納了從《史記》開始流傳下來的紀傳體結構,一共分本紀24卷、志75卷、列傳220卷和表13卷。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但論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卻遠遠超過了以前的史書。

列傳[編輯]〈列傳〉共二百二十卷,佔全書三分之二,可略分為「類傳」和「專傳」兩大類。有重複事蹟者,則舉一人立傳,他人在後各附一小傳,如《孫承宗傳》中記柳河之役,只注「語在馬世龍傳中」;《劉?傳》彈劾劉瑾,後附十餘人小傳。類傳包括《后妃》、《諸王》、《公主》、《循吏》、《儒林》、《文苑》、《忠義》、《孝義》、《隱逸》、《方伎》、《外戚》、《列女》、《宦官》、《閹黨》、《佞幸》、《奸臣》、《流賊》、《土司》、《外國》、《西域》等,〈列女傳〉共三卷,記載二百八十七位忠孝、節烈婦女,大量取自王鴻緒編纂的《橫雲山人明史列傳稿》。由於《明史》一再強調綱常名教,因此在〈忠義傳〉、〈孝義傳〉、〈列女傳〉等目羅列近二千人。列傳中專列〈閹黨傳〉、〈流賊傳〉和〈土司傳〉三目為明朝一代專有議題,《閹黨傳》列四十六人,屬於劉瑾黨者有七人,其餘皆魏忠賢黨。〈流賊傳〉稱李自成、張獻忠等為流賊,為統治者總結經驗:「自唐賽兒以下,本末易竟,事具剿賊諸臣傳中。獨志其亡天下者,立《李自成、張獻忠傳》。」「至於亡明,剿撫之失,足為炯鑒。」。陸以湉在其《冷廬雜識》稱:「閹黨、佞幸、奸臣列於宦官之後流賊之前,其嫉之也深,而貶之也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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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8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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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7 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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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01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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