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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華人傳統婚禮
文獻類型BOOK
語言Chinese
分類號538.4 2122
出版香港市政局, 1986
主題婚姻風俗.

註釋

婚姻,是一種人際間取得親屬關係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根據觀念和文化的不同,結婚,通常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這種結合通常以婚禮的方式來對外宣告其正式成立。結婚的具體原因很多,比如法律、社會、情感、經濟、精神和信仰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是家庭成立的標誌。婚姻雙方家長互稱「親家」或「姻親」。
現代婚姻普遍認同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形式,同時已有不少地區認同同性婚姻。但在部分地區過去的文化歷史及許多古老部落中亦存在其他的婚姻形式,現今某些地區或宗教的法律亦承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
世界上多數國家與地區採用婚姻登記制,在滿足其他條件下不限制結婚次數。
目前,世界上婚齡最長的夫婦已經結婚80年。
婚姻從表現形式上看,是雙方財富、心理和生理的結合;從本質上看,是雙方的一種特定的社會結合。從人類社會出現以來,使雙方結合趨於規範化的主要手段是風俗、倫理和法律;現代社會主要是依據法律。
婚姻成立的主要動機不只是在於滿足性需求,還有更複雜的動機。
德國社會學家L.穆勒曾歸為三種動機,即經濟、子女和感情,並認?在上古時代經濟第一,子女第二,愛情第三;中古時代,子女第一,經濟第二,愛情第三;現代社會,愛情第一,子女第二,經濟第三。古代社會,婚姻的主導動機源於婦女是創造財富的活動工具,娶妻是?了增加勞動力,人的性慾在婚姻之外可以得到滿足。人類婚姻史的第二時期,婦女勞動範圍逐漸變小,財富及繼承問題日趨突出,於是關於個人至親骨肉的後代觀念便成了婚姻的主導動機。婚姻是?了生育合法的兒女和照管家室。第三時期,婦女社會地位起了變化,個人自由成?社會生活的基本準則,愛情成了婚姻的主導動機,其次才是生兒育女和權衡經濟。但即使是在現代社會,經濟和子女這兩個因素在婚前考量和婚後佔有的比重仍然占重要地位。元稹《遣悲懷》中道:「誠知此恨人人有,貧賤夫妻百事哀」表示婚姻建立在沒有經濟基礎之上是會帶來雙方的痛苦的。
從古至今,婚姻有多種形式出現:
" 單偶制,或專偶制:和單一配偶結婚,並排斥與外人同居,後面一點是這一制度的根本要素。近代文明社會普遍採用這種婚姻制度。
o 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名男性與一名女性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雙方同時只有一名配偶,是現時世界上最多國家奉行的婚姻制度。
" 血婚制:若干兄弟和若干姊妹相互集體通婚,在古代普遍流行過。中國古代婦女結婚後在公婆為「姑舅」,是這個制度存在過的證明。現存的馬來式親屬制也是證據。
" 普那路亞婚制:在前者的基礎上產生出來。若干姊妹是他們彼此丈夫的共同配偶,若干兄弟是他們彼此妻子的共同配偶。它建立了土蘭尼亞式親屬制度和加諾萬尼亞式親屬制度。
" 偶婚制:一男一女按照婚姻形式結成配偶,但是不排斥與外人同居。雙方都可以隨意離婚或分居。
" 一妻多夫制:一個妻子同時存在多位丈夫,或者多個男子同時娶一個女子為妻子。
" 一夫多妻制:一個丈夫同時存在多位妻子,或者多個女子同時嫁一個男子為妻子。
o 一夫一妻多妾制:雖然古代東亞民族都的男子都曾經可以娶多位女子,但是這兩者仍然有區別。一般情況,傳統東亞的男子,他的配偶中只有一位是正妻,地位最高,其它的女性都是妾。
o 平妻制:一個男子娶多位女子,各女子之間地位平等。
" 同性婚姻:不限定婚姻雙方性別的婚姻制度。
" 事實婚姻:指未經法律登記,但被婚姻當事人認可或被社會承認和接受的婚姻。往往出現在婚姻法尚未強制執行的時期,為法律所暫時容忍的婚姻狀態。
" 走婚:一種存在於摩梭人之間的婚姻方式,是一種較為自由的婚姻方式,男女之間不涉及經濟關係,亦並不需要同居,純粹以愛情關係維持的婚姻。
" 換婚:如一對兄妹和另一對兄妹互換結婚。
" 閃婚:婚姻雙方相識時間不長就迅速結婚。
" 網婚:在互聯網上結為虛擬夫妻。
" 冥婚:為已經去世的人舉行婚禮,將雙方結為夫妻。

No.
複本條碼
部門
位置
索書號
狀態
到期日
1
C001976
Library
Library 2 (Old)
538.4 2122
可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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