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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 韓非
文獻類型BOOK
語言Chinese
分類號782.81 7210
出版故鄉, 1985
主題傳記 -- 中國.

註釋

孫武(?~西元前1105)

春秋末期吳國軍事思想家孫武《孫子兵法》是從戰國時期起就風靡流傳的軍事著作,古今中外的軍事家們都使用其中論述的軍事理論來指導戰爭,而且,其中論述的基本理論和思想還被運用到了現代經營決策和社會管理方面。然而,這部著作者是誰呢?學術界議論紛紛,一種認為是春秋時期吳國的孫武所著,一種認為是孫臏整理而成,一種認為是戰國初年某位山林處士編寫,還有的說是三國時代曹操編撰的。直到1972年4月間,在山東臨沂銀雀山發掘的兩座漢代墓葬中同時發現了用竹簡寫成的《孫子兵法》和《孫臏兵法》,這樣,數百年的爭論方告結束,《孫子兵法》的作者被確認為春秋時期吳國的將軍孫武。

孫武,字長卿,後人尊稱其為孫子、孫武子。他出生於公元前535年左右的齊國樂安(今山東惠民),具體的生卒年月日不可考。孫武的祖先叫媯滿,被周朝天子冊封為陳國國君(陳國在今河南東部和安徽一部分,建都宛丘,今河南淮陽)。後來由於陳國內部發生政變,孫武的直繫遠祖媯完便攜家帶口,逃到齊國,投奔齊桓公。齊桓公早就了解陳公子媯完年輕有為,任命他為負責管理百工之事的工正。媯完在齊國定居以後,由姓媯改姓田,故他又被稱為田完。一百多年後,田氏家族成為齊國國內後起的一大家族,地位越來越顯赫,在齊國的領地也越來越擴大。田完的五世孫田書,做了齊國的大夫,很有軍事纔干,因為領兵伐莒(今山東莒縣)有功,齊景公在樂安封給他一塊采地(諸侯封賜給所屬卿、大夫作為世祿的田邑,又稱“采邑”式“食邑”),並賜姓孫氏。困此,田書又被稱為孫書。孫書的兒子孫憑,做了齊國的卿,成為齊國君主以下的最高一級官員。孫憑就是孫武的父親。由於貴族家庭給孫武提供了優越的學習環境,孫武得以閱讀古代軍事典籍《軍政》,了解黃帝戰勝四帝的作戰經驗以及伊尹、姜太公、管仲的用兵史實,加上當時戰亂頻繁,兼並激烈,他的祖父、父親都是善於帶兵作戰的將領,他從小也耳聞目睹了一些戰爭,這對少年孫武的軍事方面的培養是非常重要的。但孫武生活的齊國,內部矛盾重重,危機四伏。齊景公初年,左相慶封滅掉了右相崔杼。接著田、鮑、欒、高等四大家族又聯合起來,趕走了慶封。後來,內亂日甚一日,齊國公室同四大家族的矛盾,四大家族相互之間爭權奪利的鬥爭,愈演愈烈。孫武對這種內部鬥爭極其反感,不願糾纏其中,萌發了遠奔他鄉、另謀出路去施展自己纔能的念頭。當時南方的吳國自壽夢稱王以來,聯晉伐楚,國勢強盛,很有新興氣像。孫武認定吳國是他理想的施展纔能和實現抱負的地方。大約在齊景公三十一年(公元前517年)左右,孫武正值18歲的青春年華,他毅然離開樂安,告別齊國,長途跋涉,投奔吳國而來,孫武一生事業就在吳國展開,死後亦葬在吳國,因此《吳越春秋.闔閭內傳》就把孫武稱為“吳人”。孫武來到吳國後,便在吳都(今蘇州市)郊外結識了從楚國而來的伍子胥。伍子胥原是楚國的名臣,公元前522年因父親伍奢和兄長伍尚被楚平王殺害而潛逃到吳國。他立志興兵伐楚,為父兄報仇。孫武結識伍子胥後,十分投機,結為密友。這時吳國的局勢也在動蕩不安之中,兩人便避隱深居,待機而發。公元前515年,吳國公子光利用吳國伐楚,國內空虛的機會,以專諸為刺客,襲殺吳王僚,然後自立為王,稱闔閭。闔閭即位後,就禮賢下士,任用伍子胥等一批賢臣,他又體恤民情,不貪美味,不聽淫樂,不也女色,注意發展生產,積蓄糧食,建築城垣,訓練軍隊,因而大得民心,吳國呈現出一派欣欣向榮的景像。闔閭又注重搜求各種人纔,立志要使吳國更加強盛,時而向長江中遊發展,滅楚稱雄。隱居吳都郊外的孫武由此更加看清自己的前途,他在隱居之地,一邊灌園耕種,一邊寫作兵法,並請伍子胥引薦自己。終於,孫武寫好了13篇兵法。這13篇兵法,講的全部都是如何克敵制勝的戰略戰術,全書構成了一個嚴密的體繫。


韓非子生平:

「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非為人口吃,不能

道說,而善著書,與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為不如非。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諫韓

王,韓王不能用。於是,韓非疾治國不務脩明其法制,執勢以御其臣下、富國強兵

;而以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於功實之上,以為儒者用文亂法,而俠者

以武犯禁。寬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胄之士。今者,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

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觀往者得失之變,故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

十餘萬言。然韓非知說之難,為說難書甚具,終死於秦,不能自脫...人或傳其

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

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秦因急攻韓。韓王始不用非,及急,迺遣非使秦。秦

王悅之,未信用。李斯姚賈害之,毀之曰: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

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遺患也。不如以過

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遣非藥,使自殺。韓非欲自陳,不得見

。秦王後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史記》<老莊申韓列傳>)

「韓非約生于公元前280年(周赧王三十五年),死于公元前233年(秦王政

十四年)。《史記‧老莊申韓列傳》說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任.先秦、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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