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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學習: 教育改革的46種新概念 / 陶兆輝, 劉遠章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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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學習: 教育改革的46種新概念
文獻類型TEACHERS'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語言Chinese
分類號520 7722
出版明窗出版社, 香港, 2001
版本四版
主題教育改革.
ISBN962-973-359-5

註釋

終身學習(Lifelong Learning)即是指「一輩子的學習」。在近代世界,知識和科技急劇發展,經濟結構急促轉型,知識型經濟成為主流,就業需要相當知識,由於知識更替急促,舊知識很快就被新知識取代,人們察覺到讀一門學科絕不能一世無憂,因而衍生出終身學習這個概念。
定義
終身學習即是指「一輩子的學習」。
歷史
終身學習的存在,與人類歷史一樣久遠,終身學習的觀念,也可從各文獻中尋到脈絡;例如我國自古以來即有「活到老,學到老」、「學海無涯,學無止境」的說法,日本亦早有「修業一生」的觀念,而二十世紀初,美國學者杜威(J. Dewey)也提出教育和學習是終生歷程的說法;到了二十世紀後,這些早已存在的觀念進而發展形成理論,並成為二十世紀最重要、最具影響力的一種教育思潮。
八十年代
在本節中即介紹了終身教育思想的發展、終身學習理念的形成及終生學習的意義。在美國聯邦政府的終身學習計劃中曾指出,終身學習是個體在一生中持續發展其知識、技巧和態度的過程。
成人教育學者Cropley(1980)以四個不同的面向說明了終生學習的意涵:
1. 就時間面向來看,終身學習由個體出生開始到死亡為止。
2. 就型態面向來看,終身學習在正規、非正規、非正式的教育情境中發生。
3. 就結果面向來看,終身學習可導致個人獲得或更新知識、技能與態度。
4. 就目標面向來看,終身學習最終目標是為促進個人自我實現。
九十年代
1994年於意大利所舉行的羅馬會議也曾指出:終身學習為通過一個不斷的支持過程來發揮人類潛能,它鼓勵並使人們有權力去獲取他們終身所需的全部知識、價值、技能與理解,並在任何任務、情況、環境中有信心的、有創造性的和愉快的應用它們。
而蔡秀美(1996)認為,在終身學習的理念和主張下,人人對學習應有全新的觀點:
1. 學習是持續一生的歷程。
2. 學習的管道和方式是多元化且彈性的。
3. 學習強調自主的精神。
4. 學習的內容無所不包,是一種全人發展的教育。
5. 學習是一項權利而不是特權。
何青蓉(1996)也曾針對終身學習,提出了下列四項原則:
1. 終身學習應貫穿個體一生。
2. 終身學習應導致個體系統化的追求、更新、提昇或完成其所涉及的知識、技術和態度。
3. 終身學習應助長且依賴人們漸增的能力與學習動機,而非在大部份的時候依賴傳統學校或類似學校的機構。
4. 終身學習應依賴所有可用的教育資源,包括正規、非正規、非正式教育。
終身學習主張個體在一生中的任何階段均要不斷的進行學習活動,才能適應社會的需要。它強調在兒童幼年時,就要激發他們有終生學習的動機和準備,成年時才能繼續增進新知,提昇技能,以適應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而終身學習的觀念不僅在提供成人第二次或第三次的教育機會,而且也包括各種情境的個人和社會的發展在內。它包括正規的教育,如學校、職業及高等教育,也包括非正規的教育,如在家中、工作場所和社區中的學習活動。
胡夢鯨(1997)則認為,終身學習是指個人作為一個學習者,從出生到死亡之間,在人生的每一個階段,根據自身的興趣及需要,以自我導向學習或團體學習的方式,來進行有計劃或無計劃的學習活動。
佐藤一子(1997)在其演說中則提到︰
「我認為『終身學習』應該是人們在多元化的生活方式中,去從事廣泛範圍的活動,獲得新的生活或行為模式,以追求更好的生存之道;這就是「學習」所扮演的角色,也是其功能目標。」
蔡培村(1998)從「終身學習」的學理基礎加以界定,終身學習的目的即在說明︰
「個人的學習係一種權利,每個人皆應依生涯的發展、社會的變遷、職場工作知能的變化,而不斷學習成長,以開展個人潛能,增進生涯成長的知能,並進而促進自我實現,創造一個學習型社會。」
林振春(1998)在社區的教育策略中提及,生活本身即是持續不斷的學習過程,個人自發而有意識的學習,可以讓他在快速變遷的社會中,具有適應環境的能力,達到發展潛能和自我實現的境界。學習不應侷限於學校的教育,社區生活中的種種境遇也是學習的過程,民主的生活、綠色消費的觀念、合作的精神、運動保健的習慣、生活上美麗的新事物等,都需要抱持學習的態度去貼近和體驗,這便是終身學習的精義。
陳乃林(1998)認為,終身學習自古就是先哲的一種嚮往、一種追求,但作為一種教育思潮,作為一種社會性的行為、一種廣泛的行為方式,終身學習在現代的社會更有實現的可能,而且終身學習也是一種發展中的社會化學習體系,它包括:接受式學習(正規學習)、有指導的自主式學習(非正規學習)、完全的自主式學習(非正式學習)。
國際上的定義
歐洲終身學習創協(European Lifelong Learning Initiative, ELLI)認為終身學習的定義含括了人類生命經驗的完整歷程,它是未來人類潛能發展的模式,而非現在不太完整的教育與訓練模式,其定義如下︰
「終身學習是人類潛能的發展,透過一個持續不斷的支持過程,以激勵並使個體能夠獲得生命全程需要的所有知識、價值、技巧與瞭解,並在所有角色扮演、各種情形與環境中,具備自信心、創造力與喜悅以應用這些能力。」
綜上所述,雖然各個學者對終身學習的說法各有不同,但仍可從中歸納出共同的特性:
1. 終身持續性︰學習是發生於搖籃到墳墓的每一個歷程,隨?每個歷程的發展,個體依其不同的學習需求而持續學習。
2. 全民普遍性︰學習是全民所普遍享有的權利與共同期望的機會,不因個體的年齡、性別、職業地位而有任何的差別。
3. 學習自主性︰終身學習強調自主的精神,透過個人自由意識的決定,主動地安排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及內涵。
4. 全面統整性︰在直的層面,終身學習希望連接教育的每一個階段;在橫的層面,則要統整正規、非正規、非正式的學習,使學習者便於時時學習、處處學習。
5. 方式彈性化︰終身學習的方式、途徑因個人需求不同而充滿彈性。

香港教育主要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管理,現行制度上大致分為以下幾部分:
" 學前教育:透過私立的幼兒園和幼稚園,為學前兒童提供機會學習與群體相處。
" 十二年免費教育:在全港設立官立或津貼資助學校,為適齡學童提供六年制免費小學、免費三年制初中課程(初中一至初中三)及免費三年制高中課程(高中一至高中三)
" 專上課程:提供各種形式的專上課程,包括大專及大學教育等。
2012年,培生集團參考了識字率、國際考試成績、大學入學率及2006至2010年的畢業率等數據,公布了全球教育系統排名,芬蘭、韓國及香港分別排首三位。同年,教育局根據數據顯示,公布香港學生的英語水平在近年均十分穩定,過去幾年,香港大學畢業生於國際英語水平測試中大多數都取得第六級(良好的運用者)或以上的成績。同年,國際教育成績評估協會發表學生能力報告,香港小學四年級學生在閱讀能力範疇上領先全球國家或者地區,其次為俄羅斯及芬蘭,第三位為新加坡。至於數學能力,新加坡、韓國及香港分別排名首三位,而科學能力方面,韓國、新加坡及芬蘭排首三位,香港排第九。
通識教育
香港於2012進行首屆中學文憑試,並將通識教育科列入必修科,該科共分六個單元:
" 單元一: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
" 單元二:今日香港
" 單元三:現代中國
" 單元四:全球化
" 單元五:公共?生
" 單元六:能源科技與環境
通識科在2009至2010學年正式落實,香港教育城也設立通識教育網。不少單位及人士亦提供通識相關資訊,如各大報章通識版、《通識參考書》、《通識科教師》、《通識沙龍》等。
學前教育
香港的學前教育大致可分為幼兒園和幼稚園兩種。兩者均為私立經營,有以商業化集團形式運作的幼稚園集團,也有由非牟利團體興辦的幼稚園。後者通常由教會或社會服務機構籌辦。
香港的幼兒園和幼稚園本來有不相同的服務對象:幼兒園的服務對象是未適合進入幼稚園的幼童,為家長提供托兒服務;而幼稚園的服務對象則是3至6歲的幼童,讓他們在學校環境裡學習群體相處,以及接受最基本的教育。幼稚園由教育局管理,而幼兒園則由社會福利署管理。但現在不少幼兒園都兼營幼稚園相同的業務,使6歲以下幼童都可以在幼兒園內接受教育。
免費教育
根據香港課程發展議會在2002年發表的《基礎教育課程指引》,現時香港基礎教育目的在於提高學生的反思優勢,使他們能夠發揮所長。香港基礎教育一直被批評為過份?重背誦(即所謂「填鴨式教育」),使學生在現今瞬息萬變的資訊社會中,未能好好把握社會的需求和變化,從而使香港的就業人材變得缺乏競爭力。因此,教統局希望透過課程改革,從根本改善學生的素質。
教育局制定的政策強調學生「學會學習」的能力。為達到使學生能夠養成學會學習的能力,政府在前述的課程指引內提出了「九種共通能力」及「四個關鍵項目」兩種概念。
於2007年的施政報告中,曾蔭權宣佈落實12年(新制,334學制)/13年(舊制)的免費教育。
十種共通能力
1. 道德教育
2. 協作能力
3. 溝通能力
4. 創造力
5. 批判性思考能力
6. 運用資訊科技能力
7. 運算能力
8. 解決問題能力
9. 自我管理能力
10. 研習能力
四個關鍵科目(融入在教學上)
1. 德育及公民教育
2. 從閱讀中學習
3. 專題研習
4. 運用資訊科技進行互動學習
小學課程(小一至小六)
小學六年免費教育於1971年推行。現時香港的小學教育分為八個主要學習領域及兩個學習階段。
八個學習領域分別是:
1. 中文(包括語文課及普通話課)
2. 英文
3. 數學
4. 科學教育(包含在常識科內)
5. 科技教育(包括一般研究和信息技術)
6. 個人、社會及人文學科(包含在常識科內)
7. 藝術(包括音樂及視覺藝術)
8. 體育科
兩個學習階段分別是:
1. 第一學習階段:由小一至小三;
2. 第二學習階段:由小四至小六;
每一個學習階段完結時,學生都要參與一個由教育局主辦的全港性系統評估,評核結果讓當局瞭解學生能力上的差異。完成小學後全港學生會被教育局中央派位分派到志願的中學。
參看
" 課程
o 香港小學中國語文科課程
o 香港小學英語科課程
o 香港小學數學科課程
o 香港小學常識科課程
" 香港小學社會科課程(舊課程)
" 香港小學科學科課程(舊課程)
" 香港小學健康教育科課程(舊課程)
o 香港小學音樂科課程
o 香港小學視覺藝術科課程
o 香港小學體育科課程
o 香港小學普通話科課程
o 香港小學資訊科技課程
初中課程(初中一至初中三)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的初中教育,大部份本地主流中學名義上是英文中學,除中國語文、中國歷史和中國文學等科目外,其它科目如地理、數學、歷史等,均以英語作為授課語言,但實際上是奉行雙語教學,僅課本及筆記以英文編寫,上課時老師通常以廣州話講授。
1997年後,特區政府決心貫徹推行母語教學,即除英文科外,其它科目均採用以中文編寫的課本及筆記,並以廣東話講授(這個政策假定所有本地主流中學的學生的母語均為廣東話,並非真正按個別學生的母語教學,也沒有提供其他方言的教學)。但全港400多間中學裏,其中114間卻可以繼續使用英語授課,這些中學通常是學生學業成績較佳的,當中甚至有一定數量是香港政府主辦的官立中學。因此,母語教學的成效一直備受質疑。母語教學的議題,至今仍具爭議性。
2005年,教育局於中學教育制度改革中再次重提學校授課語言的議題。局方考慮以學校學生成績作為參考標準,學生成績佳的學校將可選擇以英文為授課語言,而其餘亦以中文為授課語言。
2010年9月,教育局實施「微調中學教學語言」政策,放寬了對中學授課語言的限制,詳見教學語言微調政策。
而初中學生需要學習的科目除了有中國語文、英文及數學這三個主科外,還有綜合科學、地理、歷史、中國歷史等科。部分中學則把初中的歷史、地理、經濟及公共事務科合併為綜合人文科或類似科目。
高中課程(新制,高中一至高中三)
2009年9月起,政府把中四至中七的課程修改成三年的高中課程,與世界其他國家教育制度接軌。預科課程較深的部份從新課程裡剔除了。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科以及通識教育科為必修科目。香港的新高中課程以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主辦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之內容為藍本。
這類高中畢業生將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以衡量學生知職水平,並可作為升學及就業的參考指標。
學界擔心新課程由於未必與海外中學畢業證書接軌,而國際間現時尚未有一個普遍通行的預科文憑標準,使將來學生離港升學時可能會有認受性的問題。
高中課程(舊制,中四、中五)
實施九年免費教育之後,學生需要以校內考試成績作評級,決定能否升讀高中(中四、中五)。香港的中四及中五課程,大致上會文理分科,分開文、理、商科3個主流。教授科目均以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考試內容為本,大多數高中學生均需要修讀至少6個科目,以符合升讀預科資格。
在修畢中四及中五課程後,所有學生均需參加香港中學會考,以決定能否升讀預科課程(中六、中七)。考試評分以最佳成績之6科計算,滿分為30分。除語文科以外,在單次考試取得不少於4科及格、或3科及格及5分以上則合符升讀中六的資格。另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規定中,考生必需在應考高考的前1屆(即中六)或以前取得中英文科及格,故一般而言語文科不及格,尤其兩科語文科都不及格的的學生升讀預科會比較困難。
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公佈,2006年的報考人數是122,078名,其中84,087名為學校考生;37,991 名為自修生。當中符合升讀中六基本資格的考生有48,599名。但官立和津貼中學學位只有約25,000個,再加上私立及直資中學學位,總預科課程學額只有約32,000個,因此學位競爭非常激烈。每年放榜日,均會出現學生四處奔走尋找學位的情況。而又因為每年取得十四分以上和語文科及格以上的人數比官立和津貼中學學位數少,及前述人士在選擇學位上有優先的選擇權,所以一般人會把「中英文及格與十四分以上」視同於升讀中六的基本資格,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香港中學會考成績以E級為合格,被視為中學畢業生求職時必須擁有的最低資格。考獲C級或以上,則會被視為等同舊制英國通用教育證書普通程度(GCE O-Level)或新制英國普通中學教育證書(GCSE)及格。而中英文的新制則以數字(1-5、2級為及格、另設5*級予成績優異者)評級。其中以法文科比較特別,因其試卷並不是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撰寫,而採用英國劍橋大學考試局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IGCSE)的試題,所以其成績會有A*、A、B、C、D、E、F、G。
無論是採用哪種評級制度,如學生考試表現比起該科不及格的考生更差,或因作弊而被取消成績,則給予「不予評級」成績(Unclassified,簡寫作"U")。而因病等理由缺考全卷(法文除外)者則給予Abs(Absent)評級。
此類高中課程已被2009年9月起推行的新高中課程全面取代。
預科課程(舊制,中六、中七)
更多資料: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和大學聯合招生辦法
順利升讀預科課程的學生,隨即要開始準備另一個公開考試。香港的預科課程以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考試內容為本。跟高中課程一樣,學生大致上會依文、理、商科分流。學生可以因應各自的會考成績,選擇修讀AL(高級程度)或AS(高級補充程度)科目。
入讀經「大學聯合招生辦法」(JUPAS)招生的學士學位課程之最低資格,一般為4個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科目合格,包括必修科「中國語文及文化科」和「英語運用科」,皆為AS程度;以及兩個AL程度之科目(兩個AS程度科目通常會被視為等同一個AL程度科目)。
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統計,2011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應考人數接近三萬九千名,當中符合上述高考成績要求的考生超過一萬八千名。但通過「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招生的學士學位課程名額,僅約一萬二千個(2010年入學者),所以學生升讀高等院校的競爭亦相當激烈。縱然如此,但是由於香港共有九所高等院校(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及香港公開大學)參與「大學聯合招生辦法」(JUPAS)統一收生。因此,不同於會考放榜,高考放榜後學生無須四處尋找學位,而只需要完成網絡申請程序,即可報讀由上述院校所提供、並通過JUPAS招生的學士、副學士及高級文憑課程。此等課程除了由香港公開大學提供、並通過「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招生的學士學位課程外,均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資助。預科生在完成高考後,JUPAS會在7月下旬通知首輪取錄結果。
而成績較不理想的高考生亦可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成績來投考不經「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招生(非聯招)的學士、副學士及高級文憑等不同類別的高等教育課程。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E級,無論AL或AS程度,均被視為等同英國通用教育證書相應程度及格。
香港的預科教育主要由當地的中學提供,但由於預科教育亦是大專教育的預備課程,香港有不少大專院校都有開辦預科課程。當中最為知名的,是保良局莊啟程預科書院及恒生商學書院為學校的準大學生開設的商科預科課程,兩者都有接近30年的歷史。此外,不少私立學校及夜校都有開辦預科課程。
預科課程已在2012-13學年正式取消。所有學生現時只需應考一次公開考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便可申請四年制的大學課程,以期與國際教育制度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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