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釋
教師(口語也常稱作老師),是大眾對教育從業者的一個稱呼,用以培養社會所需人才的專業人員。普遍在說,教師多任職於教育機構;因應社會需要,亦有家庭教師的私人從業者。在教育上,其職責是傳授學生知識、學習方法和實踐技巧。在不同的時代、地方和文化,對入職教師的學歷要求和分類亦隨之而不同。在不少國家地區,教師除須具備相應學歷外,並需由有關的教育機關審核及(或)考試才得確認其專業資格。
職級
在高級中學及其以下的各級學校裡,除了行政職務外,教師之間並沒有區分職級。然而在大學裡,教師往往區分成助教、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及教授等多個職級,有些學校還設有正教授的職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