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釋
警司(英文:Superintendent of Police,縮寫:SP)俗稱「老巡」和「風車」,是香港警察職級最低級憲委級職級,為高級警官的級別。階級位於總督察之上,高級警司之下,由警務處處長委任。
徽章衣飾
警司的襯衣為白色,繡上警官領章, 肩章以英國陸軍少校軍銜標誌為藍本,上有一枚市花及嘉禾,警帽上有幼條邊飾。
職務
警司負責擔任總部單位主管或分區指揮官。
歷史
香港警察職級乃參考自英國警銜,英國警銜則參考自英國軍銜,一般分為將軍、校尉、士官以及兵的職級。警司為少校職級。昔日,警司負責擔任分區指揮官(英文:Divisional Commander of Police,縮寫:DVC)。首位華人警司為方奕輝,於1957年12月1日獲委任。首位女警司為羅慧儂(Marjorie Elsie Lovell),於1963年12月8日獲委任。首位女華人警司為呂芷英,於1971年8月1日獲委任。
統計數字
截至2009年年底,香港有270名警司。
根據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於2009年年中所公布的報告,警司的平均的在任期為三年半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