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釋
五月七日。一個大喜的日子,也就是市長先生接見的日子。房子亂成一團。我必須在六點半穿好衣服,因為嘉麗要獨自擁有房間。詹姆士夫人已經從蘇頓來幫助嘉麗,而她又要求女僕莎蕾完全照顧她,所以我禁不住認為這是很不合理。莎蕾不斷跑出房子,去「為小姐拿什麼東西」:我有幾次必須穿著全套晚禮服去回應後門的門鈴。最後一次拉鈴的人是菜販的男孩。由於莎蕾沒有點亮媒氣燈,所以這個男孩沒有看到開門的是我,就把兩個捲心菜和半打煤塊塞進我手中。我很生氣地把它們丟在地上,感覺很惱怒,情急之下打了這個男孩耳光。他哭著離開,說要告我──我無論如何不想讓這種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我在黑暗中踐踏到一片捲心菜,結果整個人跌倒在石板上。有一會的時間我昏過去了,但是等到恢復意識後,我就爬上樓,進入休息室,在玻璃燈罩的玻璃中發現我下巴在流血,襯衫被煤塊沾污了,左邊褲管膝蓋的地方扯破了。